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东钱湖镇零星工程已由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委员会以 东钱湖镇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纪要【2022】2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 施工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东钱湖镇区域内
2.2 工程范围:东钱湖镇区域内零星房建及市政维修等工程(包含智慧城管案件和信访案件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纳管率提升级维修、镇属无管养单位设施维修等应急和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实施的项目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3 工程造价:总维修费用约180万元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安全要求:合格
2.6 建设规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至总维修费用约180万元的东钱湖镇区域内的房建及市政零星维修工程。
2.7 标段数:一个
2.8 招标工期:响应时间为 1 小时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确定中标候选人数: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企业注册地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注册地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不得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完成,且信用评价等级须为D级及以上,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的规定 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开云官方网站浏览招标公告,并在钉钉群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资料后,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投标保证金额为 壹万 元,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直接缴入。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缴纳,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东钱湖镇零星工程),否则不予认可,不得进入评审。
5.2 投标保证金统一汇至:开云官方,银行账号:3315019950460000016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钱湖支行
5.3 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5.4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
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玉泉北路与玉泉南路的红绿灯路口,东钱湖国际景悦府旁);联系电话:82831377,联系人:许老师。
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14时30分,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地址的投标资料(以招标代理人提供的邮箱内显示的接收到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疫情防护期间,所有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所有开标过程均通过钉钉群直播形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云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4-88497157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官方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幢3楼
联 系 人:陆晴雪
电 话:0574-87915231 13065607664